楼上的观点我不敢苟同,物业是服务性质的,但在我们小区仅应限于安全、卫生等方面,对于中央空调本身就应该定性为经营性质,不然只收物业费得了,为啥还单收空调费呢?去年电业局停电那会儿就为此闹过,物业不想按经营性质出电费,并试图让业主与电力局理论,这还用理论吗,明摆的事吗?最终不还是物业处理了。 小区中央空调也运行这么长时间了,物业应该能够核算出每月的成本了,并将楼上上述各种因素都考虑进去,最终由物价部门依法定价,按表收费,到哪都有理,不信那会儿你空调费收不起来。 你只管有个公平合理收费办法就得了,什么两极分化不是你操心的事,广大业主没有哪个是死皮赖脸存心要沾你们光的,最起码我现在是急着要教空调费的,可你们迟迟没有个公平合理的收费办法。 说白了,物业与开发商毕竟还是同一投资主体,物业现在这会儿应该是为了开发商新建的华公馆而在硬撑着,哪怕继续投钱,等到房子销完了,物业还会这样为我们服务,估计与开发商一道走人了。试要问,你们宣传的再好,可不断有人出你们丑,宣传又有什么用?只有广大业主说好了才是真正的好,那时候你们不用宣传,房子一样畅销,这个道理经营者比我们应该更清楚。 为了你们的事业能够长足发展,请精心打理你们的公司,尽快使山水文苑和谐起来,我们期待这一天早点到来。 |